工作回眸

践行“四种形态”
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
——五年来石家庄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一

来源:btbt365me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22 17:04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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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约谈函询,让“红红脸、出出汗”成为常态;党纪轻处分、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;党纪重处分、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;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。这是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,目的是让惩治极少数、管住大多数成为常态,体现的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。

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市上下保持坚强政治定力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实践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突出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;持续加大反腐力度,着力减少存量、坚决遏制增量,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管党。

咬耳扯袖,红脸出汗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

未施政,先考试;未履新,先谈话。

2015年,石家庄市对《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办法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采取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相结合的方式,把《中国共产党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和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作为闭卷考试内容,进一步突出纪律和规矩意识。

突破“底线”的问题再小也是违纪。通过实行“三函、两谈、一通报”信访监督提醒制度,及时“敲打”;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严格监督,早“亮红灯”,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。

“三函”即对于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、一段时期内腐败现象多发的重点领域等,向有关单位、领导下发提醒函;对于被监督对象存在的一般性问题,下发整改函;对信访问题多发的单位下发建议函。“两谈”即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需干部本人说明或需当面批评指正的,进行个别提醒谈话;对群众反映领导班子集体有轻微违纪行为的,进行集体警示谈话。“一通报”即纪检监察机关就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定期向组织部门通报,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依据。

对一些越过纪律“红线”的轻微违纪问题,采取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组织处理、党政纪轻处分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处理,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。

紧扣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,对涉嫌轻微违纪的领导干部及时咬耳扯袖,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实施函询、约谈、诫勉谈话4453人。

坚持逢提必考、逢提必谈,对404名新提拔重用的县(处)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知识考试,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60余人,并组织签订了《廉洁从政承诺书》。

2015年11月,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颁布后,组织全市党员干部,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,集中开展考试活动,以考促学、以学明纪。

强化日常教育,上满规矩发条,牢固树立敬畏意识和底线意识

强化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,开展了对党章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、“学思践悟”文章的系列学习教育。

2015年,专门利用三个月的时间,集中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了学《党章》、学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》专题教育活动,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学习,谈认识、谈体会,《石家庄日报》刊发了24篇优秀文章,激励和带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。

2016年10月,由中央纪委宣传部、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八集电视专题片《永远在路上》在央视首播,为充分发挥专题片的警示教育作用,石家庄市纪委抓住有利契机,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与自身思想实际相结合,与自身遵章守纪情况相结合,边收看学习,边思考感悟;通过剖析自身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对照党章党规,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,切实弄清问题根源,明确整改措施,做到边学边查、边学边改、立行立改。

将党章、党政纪条规等列为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,纳入党校必修课程,开展专题培训。在“两准则四条例”相继颁布施行过程中,全市上下坚持以学习促认知,以学习促贯彻,有效确保了“两准则四条例”在我市落地生根;同时将纪律规矩教育纳入“三严三实”和“两学一做”专题教育领导讲党课的重要内容。强化警示教育,选取典型案例辑印《乱舞的群蝇》《公权力的变异》《“四风”之害》等教育读本和违纪人员忏悔录摘编4万余册。

保持坚强定力,聚焦中心工作,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

坚持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纳入纪律审查、巡察监督、派驻监督的重点,通过严明纪律要求、组织专项检查、领导约谈、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,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、“两准则四条例”等党内法规情况、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。五年来,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213人。

“南宫村党支部书记在发放危房改造款时,截留4000元;西营乡北安乐村村干部采取虚报手段,套取洨河河道整治补助资金1.35万元……”2015年9月,石家庄市栾城区纪委对11起违纪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,并专门约谈了有关乡(镇)长、农经站长等30余名相关责任人。

对重点领域、重要岗位、关键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“敲打”,对易发多发问题及早“亮红灯”。

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、利剑斩污、脱贫攻坚等中央、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强化执纪监督,严肃查纠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行为和问题,确保政令畅通。

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和换届风气的监督,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。2016年8月,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;2016年9月至11月,全市开展了第一轮换届风气专项巡察;2017年1月至2月,对赵县、灵寿、无极三县换届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。通过广泛开展教育警示、强化巡回督查和专项巡察、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。

2016年,针对党的领导弱化、主体责任缺失、纪律松弛、重点领域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等共性问题,全市大力开展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给予纪律处分1781人,组织处理931人,移交司法机关60人。

2015年8月份开始,全市利用5个月的时间,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存在的“散、乱、软、庸、懒、贪”等六方面的突出问题,集中开展“六治”专项行动,查处相关案件353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410人。

2016年12月开始,围绕解决政令不畅、慵懒不为、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,全市集中开展了“治懒(乱)政、提效能、促落实”专项行动,查处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等问题150件,实施问责243人,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0起。

“加强纪律性,革命无不胜。”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,全面从严治党无从谈起。只有严守纪律、严明规矩,才能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,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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