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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认真开展纠正“四风” 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

来源:石家庄新闻网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1-19 09:58:52

日前,市委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认真开展纠正“四风”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就开展纠正“四风”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“四风”、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,逐条对照“四风”问题十方面表现,深入查找在遵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方面以及营商环境、基层微腐败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梳理汇总后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并立行立改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自查自纠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,分五步进行。

一是迅速制定方案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抓紧起草自查自纠工作方案。特别是窗口类、审批类、执法类、管理类、收费类等重点部门,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从严从实、落细落小的原则,突出问题导向,杜绝生搬硬套、照搬照套,确保方案切实可行、务实有效。

二是集中开展排查。认真对照“四风”问题十方面表现,对照与先进典型之间的差距,对照检查清单,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。要对现行工作制度及流程进行全面梳理,对不适应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的,抓紧修订完善。

三是广泛征求意见。要坚持“开门”搞活动,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、设立监督举报平台、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。要与“双问计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,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省直部门和各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,确保把问题找准、找全、找实。

四是建立工作台账。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,按照《石家庄市纠正“四风”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》要求,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,及时梳理归纳,建立工作台账,列出“四个清单”。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国资委负责本系统工作台账、“四个清单”的建立和完善工作。

五是组织核查验收。市纠正“四风”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开展定向督查、组织交叉互查、委托检查、实施第三方评估等方式,适时对各地各部门方案制定、集中排查、意见征集等工作,特别是工作台账和“四个清单”建立完善情况进行核查验收,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深刻认识开展自查自纠的重要性,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和责任分解,压实工作责任,加强督促检查,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,推动问题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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